
关于不服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复议向哪一级部门提出的疑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无论是诉讼财产保全抑或是诉前财产保全程序,一旦有关部门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其效力立即可视为生效,当事人无权对此提出上诉。然而,当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向做出该裁定的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而在此复议过程中,原裁定将继续得以执行。

工伤事故引发的行政复议主要针对劳动者及家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社保缴费比率、协议医疗鉴定或待遇核定等方面的不满。申请应在规定60天内提交给上一级社保行政部门或政府,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议旨在解决工伤认定争议和保险待遇问题。任何对此结果或待遇有异议的职工、亲属或单位均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采取行政诉讼。整个过程强调公正、公平和法律规定。

在工伤领域,当用人单位、职工及其亲属对社保局工伤认定、缴费费率或待遇认定不满时,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程序规定,接到工伤认定通知60天内申请,上级机关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60个工作日内审理并回复。申请人包括工伤认定当事人、直系亲属或公司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或待遇有异议时,可选择先行政复议,再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如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

公民、法人可于知悉损害权益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超期的情况除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期限延误,从障碍消除后重计。若先申复议再诉讼,复议被拒或无响应,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裁决审理期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面对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应在知悉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内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复议申请是对此类决定的法定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