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并非一定得进行医疗鉴定。
通常而言,
医疗事故认定往往要经过医疗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和人员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间有无因果关系等。
然而,存在特定情形。
比如患者死亡且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时,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尸检;
若具备尸体冻存条件,可延长至7日,尸检需经死者
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另外,当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
医疗机构时,应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所以,医疗事故认定途径多样,具体是否需进行医疗鉴定,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像有的情况可能依据尸检结果就能辅助判断,而涉及多机构的争议则按规定由特定医学会组织鉴定工作,以此综合考量是否进行医疗鉴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医院治疗期间不幸死亡,其
家属小丽认为是医疗事故,医院则坚称自身无过错。双方对死因产生严重分歧,未就是否进行医疗鉴定达成一致。此外,该医疗事故争议还涉及另一家医疗机构,这使得处理情况更为复杂。
案情分析:1、通常医疗事故认定需进行医疗鉴定,但在此案中患者死亡且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若具备尸体冻存条件,可延长至7日,尸检需经死者近亲属小丽同意并签字,尸检结果或可辅助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
2、由于该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应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需依据此规定推动后续
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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