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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谁写借条最合适

时间:2025.04.02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260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借款,借条应由公司法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书写。
要是法定代表人书写,要清楚表明其身份,同时加盖公司公章
这是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行为后果一般由公司承担。
若由授权代理人书写,代理人需持有公司授权委托书,借条上除代理人签字外,也得加盖公司公章。
2.从法律层面讲,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关键凭证。
明确书写主体能防止日后纠纷时主体认定不明。
例如,若公司员工私自以公司名义借款且无授权,一旦有争议,公司可能会以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来抗辩。
3.所以,规范借条书写主体及相关手续,对保障借款关系清晰明确、维护各方权益意义重大。
这能确保在借款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依据,避免因借条书写不规范引发的各种法律风险,保障借款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有效维护。

案情回顾:

小胡是某公司员工,未经公司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向小丽借款,并出具借条。借条上只有小胡个人签字,未加盖公司公章。借款到期后,小丽要求公司还款,公司以小胡无授权、借款非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以公司名义借款,借条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书写。法定代表人书写需表明身份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书写需持有授权委托书且借条加盖公章。小胡未经授权私自借款,不符合规范。
2、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关键凭证,明确书写主体可防止纠纷时主体认定不明。此案件中因小胡无授权,导致公司和小丽对还款主体产生争议,凸显规范借条书写主体及手续对维护各方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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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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