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扣押到期未结案且需没收财物时,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法院要对扣押财物展开审查,仔细查明财物来源、性质等相关情况,以此确认其是否契合没收的法定条件。
接着,要是符合没收条件,法院就需作出没收裁定,并及时送达相关
当事人。
然后,当事人若对没收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最后,裁定生效后,执行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财物予以没收处理,将没收财物依法上缴国库等。
需留意,具体处理程序会因不同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形而有差别。
实际操作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从而
保证处理过程合法且公正。
例如,在某些特殊案件中,可能还需额外的审批环节或补充相关
证据,以确保没收决定准确无误。
只有遵循严谨程序,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法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对小何的一批财物进行了扣押。扣押到期后案件仍未结案,法院决定没收该批财物。法院详细审查了财物的来源和性质,认为符合没收条件,于是作出没收裁定并送达小何。小何对此不服,认为财物来源合法不应被没收。
案情分析:1、法院在扣押到期未结案且要没收财物时,依法审查财物来源、性质等以确定是否符合没收条件,
符合条件作出没收裁定并送达当事人,此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小何若不服没收裁定,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或复议。裁定生效后,执行部门应按程序没收财物并上缴国库,且程序需依法操作以保障合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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