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
异地起诉欠钱
立案后,开庭地点大多在受诉法院所在地。
2.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针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旦立案法院受理了案件,便会依据这个管辖原则来确定开庭地点。
3.当然,存在特殊情况时可能会有其他安排。
比如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等。
要是有这类特别约定,并且约定有效,那么开庭地点就会按照约定来执行。
4.总之,正常情况下是在立案
法院开庭,不过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定特殊情形的除外。
举例来说,甲在A地,乙在B地,乙欠甲钱,甲在A地
起诉立案后,一般会在A地法院开庭。
但要是甲乙之前签的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由C地法院管辖,且该约定有效,那就会在C地开庭。
案情回顾:小朱在A地,小李在B地,小李向小朱借款后未还。小朱在A地
法院起诉小李还钱,案件立案。小朱认为应在A地法院开庭,而小李觉得自己常住B地,应在B地法院开庭。后来发现两人之前签订的
借款合同中约定,若
发生纠纷由C地法院管辖。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一般针对公民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
2、由于该约定有效,所以根据规定,此次案件的开庭地点应按照约定,在C地法院进行,而非A地或B地法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