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属于民法范围,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地域管辖原则来,这样能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

监护人确认之诉管辖的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法院,一般是以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处理的,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效力的确认情况提出起诉的,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法院来进行起诉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订立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出现合同效力纠纷时的管辖法院,但是不能违反法院级别管辖的规定。

农村房屋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但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依照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农村房屋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具体事项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