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间通常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时起算。
2.要是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行使
撤销权。
3.若当事人受
胁迫,那么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
4.还有,当事人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话,撤销权就会消灭。
5.需特别留意,这个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的规定。
一旦超过此期间,撤销权便告丧失,合同会继续有效。
比如,甲与乙
签订合同后,甲发现存在
可撤销事由,若属于重大误解,他需在九十日内行使权利;
若是受胁迫,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行使;
若五年内都未行使,撤销权就没了,合同会一直按现有状态履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合同,后来小朱发现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若此为重大误解,小朱不知该在多久内行使撤销权;若小朱是受小李胁迫签订合同,他也不确定撤销权行使的时间限制;且小朱也不清楚若长时间不行使撤销权会有什么后果。
案情分析:1、可撤销
合同撤销期间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若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2、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及延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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