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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只有一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3.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95人
律师解析:
1.通常,仅房本登记一方名字,不能直接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购买的房屋,除非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否则一般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买房产,虽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同时出资为该方婚前财产,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像一方婚前用自己积蓄全款买房并登记自己名下。
4.然而,婚后对房屋有重大修缮等添附行为,增加的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婚后一方对房屋进行大规模装修,花费较多资金。
5.总之,不能仅依房本名字确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量购买时间、出资状况等多种因素。
购买时间不同、出资来源不同,房屋归属可能不同,需全面分析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房本只登记了小朱的名字。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于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这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应是共同财产;小朱则觉得房本只有自己名字,应归自己。此外,婚前小胡用自己积蓄全款买了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静对该房屋进行了大规模装修,花费较多资金,在涉及财产分割时,也对装修增值部分的归属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房屋,婚后购买且共同出资,虽只登记一人名字,若无明确约定只归一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小胡和小静的情况,房屋是小胡婚前购买且出资为其婚前财产,应认定为小胡个人财产,但小静婚后对房屋大规模装修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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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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