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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发生事故同等责任,代位追偿如何办理

时间:2025.03.2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282人
律师解析:
1.代位追偿的定义
当保险标的因第三者责任导致损失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时,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后,有权在赔付金额限度内获取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
2.车辆事故同等责任下办理代位追偿流程
首先,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提交代位追偿申请书等材料,像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
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先赔付车辆损失。
接着,保险公司会向对方保险公司或对方追偿,此时需协助提供对方车辆及车主等必要信息。
3.注意事项
代位追偿存在时效限制,通常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行使。
在实际操作中,车主务必留意时间节点,及时按照流程办理,以保障自身权益,顺利完成车辆事故后的理赔及追偿事宜,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自身应得的赔偿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发生车辆碰撞事故,经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小许车辆受损,因小李拒绝赔偿,小许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小许提交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材料,但在申请过程中,小许因疏忽未留意代位追偿时效问题,一段时间后才想起处理。

案情分析:

1、依据代位追偿定义,因第三者小李责任致小许车辆损失,小许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在限额内获取向小李索赔权利。小许按流程向自己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材料,若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应先赔付其车辆损失。
2、代位追偿有时效限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行使。小许疏忽时效问题,若超过时效可能影响其应得赔偿,所以车主在实际操作中需及时按流程办理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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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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