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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产留给子女能否反悔

时间:2025.03.2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84人
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离婚协议里把房产留给子女的约定不可随意反悔。
2.此约定属赠与合同性质,且带有特定身份关系属性。
依相关法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
3.离婚协议中房产给子女的约定,往往基于离婚这一特定事实达成,与婚姻关系紧密相连,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
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权利转移手续前,即便形式上赠与未完成,但鉴于离婚协议的严肃性及对子女权益的保护,法院一般倾向于认定该赠与不可轻易撤销。
反悔方要有法定合理事由,否则其反悔主张很难获得支持。
比如,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仅因一时反悔就想推翻原约定,法院通常不会准许。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留给女儿小静。后来小许反悔,想撤销该赠与,收回房产。小丽认为离婚协议已生效,小许不应随意反悔。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里把房产留给子女的约定具有赠与合同性质且带有特定身份关系属性。虽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此约定基于离婚事实,有道德义务性质。
2、在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权利转移手续前,虽形式上赠与未完成,但法院为维护离婚协议严肃性和保护子女权益,倾向认定不可轻易撤销。若无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小许仅一时反悔,其主张难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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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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