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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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有可能是犯罪未遂。如果在犯罪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成全部犯罪意图,比如还在准备或刚刚开始经营就被制止了,且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就属于犯罪未遂。对于这种情况,司法机关会按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是不会存在犯罪未遂的。如果是行为人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此时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状态的,只存在犯罪既遂的状态,若是依旧不知道非法持有毒品是否存在未遂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非法持有毒品存在未遂。未遂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与卖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因其尚未与卖方进行实际交易,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非法经营烟犯罪未遂不存在,非法经营是刑事案件,具体怎么判刑还需要根据经营的金额决定,金额越大,判刑越高。做生意就要老老实实的,千万不要想着歪门邪道,否则赚的钱不够缴纳罚款的,自己还要搭进去坐牢,得不偿失。

非法经营罪不存在未遂,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流通环节的任一活动,即构成本罪。理由是衡量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既遂,应从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