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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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对于这种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婚姻的申请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依据法律规定,胁迫婚姻中的受害者享有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的任意撤销权。胁迫涉及生命安全、健康等严重损害,迫使对方违背意愿结婚。请求撤销需在一年除斥期间内提出,逾期失效。若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导致的胁迫,受害者的撤销权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定期限,撤销权丧失。

遭受胁迫的婚姻当事人有权在胁迫行为结束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无论因人身自由受限还是其他原因。被取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承担夫妻义务。逾期未申请者丧失此权利。成功撤销后,民法典律效力彻底消除,当事人无法享有夫妻权益。

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这类请求必须在胁迫行为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若某人的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他们也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因此,对于那些因受胁迫或人身自由受限而结婚的人来说,他们有权在一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具体规定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