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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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亦可成立犯罪中止之情形。所谓“犯罪中止”,即是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主动放弃继续进行犯罪行为,或者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当犯罪行为人在实施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主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时,便符合了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罪犯,要是在犯罪过程中,基于自身意愿主动停止犯罪或者采取措施防止更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被看作犯罪中止。 比如,在非法拘禁时主动把被害人放了,或者防止他受到更重的伤害;或者在绑架时放弃勒索并安全地把人质放了。 这些行为都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说明罪犯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犯罪的想法,降低了社会的危害性。

非法拘禁存在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行为人在非法拘禁的犯罪预备阶段的,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非法拘禁是存在犯罪中止可能的。

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非法拘禁是存在犯罪中止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