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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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特殊情形包括:未满十八岁的犯罪者,应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七十五周岁以上者犯故意罪可考虑减轻或从轻,过失犯罪则因年老可减轻或从轻;聋哑或盲人因身体条件限制,可考虑减轻、从轻或免除处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1.在以下情况,被告人应轻罚:(1)14-18岁的被告;(2)75岁因疏忽犯罪的被告;(3)共犯中的从犯。2.在以下情况,被告人应减轻惩罚:(1)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伤害;(2)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伤害;(3)中止犯罪未造成实质伤害可豁免,否则减轻;(4)共犯中的从犯;(5)被迫参与犯罪的被告,根据情节减轻或豁免。

1.在以下情况,被告人应轻罚:(1)14-18岁的被告;(2)75岁因疏忽犯罪的被告;(3)共犯中的从犯。2.在以下情况,被告人应减轻惩罚:(1)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伤害;(2)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伤害;(3)中止犯罪未造成实质伤害可豁免,否则减轻;(4)共犯中的从犯;(5)被迫参与犯罪的被告,根据情节减轻或豁免。

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特殊情形包括:未满十八岁的犯罪者,应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七十五周岁以上者犯故意罪可考虑减轻或从轻,过失犯罪则因年老可减轻或从轻;聋哑或盲人因身体条件限制,可考虑减轻、从轻或免除处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1.在以下情况,被告人应轻罚:(1)14-18岁的被告;(2)75岁因疏忽犯罪的被告;(3)共犯中的从犯。2.在以下情况,被告人应减轻惩罚:(1)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伤害;(2)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伤害;(3)中止犯罪未造成实质伤害可豁免,否则减轻;(4)共犯中的从犯;(5)被迫参与犯罪的被告,根据情节减轻或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