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解散后,债权处置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清算组要尽快通知
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详细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情况。
2.清算组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与审核,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若债权存在争议,通过协商、调解或
诉讼等途径解决。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内容涵盖债权清偿顺序和方式等,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4.依据清算方案,用公司财产
清偿债务。
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再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清偿
公司债务。
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
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
持股比例分配。
公司解散后债权处置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公司决定解散,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未及时通知债权人小丽申报债权,仅进行了公告。小丽在得知消息后虽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但对自己债权性质的界定与清算组存在争议。小胡作为
清算组成员,认为小丽部分债权不合法,双方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应尽快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本案清算组未及时通知小丽,存在程序瑕疵。
2、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并讲清债权性质和数额等情况,小丽已按要求申报。对于有争议的债权,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本案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小丽可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确定债权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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