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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终止给付孩子抚养费

时间:2025.03.2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可终止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子女成年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需抚养
成年意味着其能独立生活,对自身行为负责,不再依赖抚养费维持生活。
2.子女死亡,抚养关系自然终结。
3.抚养人死亡,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4.经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终止抚养关系。
这需遵循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
5.抚养人因重大疾病等丧失抚养能力,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6.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原抚养义务终止。
终止给付抚养费要符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具体案件中,需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终止条件。
不确定能否终止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各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丽离婚后,小何需向小丽支付孩子小胡的抚养费。后来小胡年满18岁且能独立生活,小何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小丽认为小何应继续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同时,小何因病丧失抚养能力,也引发小丽不满。另外,若小胡不幸离世或被他人合法收养,小何是否还需支付抚养费也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成年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需抚养时,抚养费可停止给付,所以小何在小胡成年能独立生活后停付抚养费合理。
2、子女离世、被合法收养,以及抚养人去世、丧失抚养能力时,抚养关系依法终止,小何无需再支付抚养费。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也能终止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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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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