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后买股票,增值部分一般是
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婚姻
存续期因市场等因素产生的收益。
若能证明是一方
婚前财产婚后自然增值,像物价上涨致价值增加,非双方共同经营投资产生,就可能不算
共同财产。
所以,得综合股票购买时间、增值原因等多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增值部分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小郑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后,小郑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股票。几年后,股票大幅增值。在
离婚分割财产时,小郑认为股票增值是因市场因素,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小丽则主张该增值是
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不算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股票的增值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婚姻存续期因市场等因素产生的收益,本案中若符合此情形,股票增值应归夫妻共有。
2、但若能证明是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增值,如因物价上涨等非共同经营投资产生的增值,则可能不算共同财产。本案需综合股票购买时间、增值原因等多因素确定增值部分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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