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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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伤残鉴定是可行的,但如果伤势严重,建议进行伤残鉴定以明确赔偿金额。若伤势较轻,可考虑仅进行三期鉴定,以节约时间和费用。三期鉴定需同步进行,无伤残也可进行。无论伤残等级如何,都应支付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费用。

工伤认定三个月做伤残鉴定是可以的,一般只有当事人在病情稳定了之后才能做,在工伤认定之后只要病情稳定确定不再有复发的可能性,就可以亲自向劳动部门提出鉴定申请,这样才能更快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医疗事故可以只做伤残鉴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只有做职工工伤与职工病残程度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工伤认定只要是确定受伤是否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只有确定为工伤之后,才需要做病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就知道了伤残等级,此时职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申请做伤残鉴定的不一定必须是工伤事故才行,在交通事故中也可以做伤残鉴定,而且交通事故的赔偿依据和工伤伤残鉴定的赔偿依据,也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性质,那在病情相对稳定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交管部门做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