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层层转包时,存在
连带责任这回事儿。
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得对
建设工程质量等问题负连带
赔偿责任。
要是工程出了质量等问题造成损失,他俩就得一起给
受害人赔偿。
转包人和发包人得对
工程款支付等事负连带清偿责任。
要是发包人没按约定给钱,转包人就得和发包人一起承担清偿责任,这样能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连带责任就是为了让各方都担起责任,避免转包行为让工程质量等问题没法解决,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将
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小李,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小静受伤并遭受
经济损失。同时,发包人小丽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小李作为实际施工人讨要无果。小胡认为自己已转包,不应承担责任,由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胡作为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小李需对建设
工程质量问题负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小静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小胡和小李应共同赔偿。
2、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小胡作为转包人,和发包人小丽需对工程款支付等事负连带清偿责任。小丽未按约付款,小胡需和小丽一起承担对小李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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