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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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过,在特定条件下,受贿三万元以内的人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多次索贿、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但是,豁免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没有责任,这些人仍然可能受到党内和行政处罚。

在受贿罪裁定中,是否免于处罚需要综合考虑金额、情节、自首、坦白未被发现罪行以及退赃态度等因素。如果受贿金额较小,对社会影响不大,那么免于处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此外,如果犯罪人有自首、坦白等情节,或者积极退赃并真诚悔过,那么也有可能获得宽大处理,包括免于处罚。因此,受贿罪的裁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在是否对受贿者进行刑事追究的问题上,得综合多方面情况来考虑。一般来说,要是受贿金额小、情节较轻,而且嫌疑人自己主动去投案,也有悔过的表现,把赃款退了,或者提供了关键线索,帮助把案子破了,司法机关可能就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这些情况包括:受贿金额没达到法定的较大标准,嫌疑人真心认识到自己错了,积极退款或者有立功表现等,这些都是在裁决时会重点考虑的因素。

在中国刑法体系中,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如受贿罪,若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法院有权决定不予刑事处罚。但仍可通过训诫、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事手段进行处理,或由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以此实现教育和惩戒的双重目的,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中国刑法体系中,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如受贿罪,若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法院有权决定不予刑事处罚。但仍可通过训诫、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事手段进行处理,或由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以此实现教育和惩戒的双重目的,保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