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方忽地就得了好处,就好比某件事发生后,他就拥有了些财产啦。
2.另一方呢,就遭了损失啦,这损失既包括现有的财产变少了,也包括该增加却没增加的那部分没啦。
3.得好处和遭损失那可是有关系的哟,一方损失就是另一方获利给弄出来的呢。
4.获得好处可没合法缘由呀,就是说没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啥的依据呢。
通常呀,
数额较大在认定不正当得利时很重要呢,一般以5000元到1万元为开始标准,不过具体数额得看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会有点不一样哦。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李本是朋友。一次,小胡的一笔5000元款项莫名转到小李账户。小胡发现后要求小李归还,小李却拒绝,认为钱到了自己账户就是自己的。小胡称自己毫不知情这笔钱为何转出,这导致自己现有财产减少,小李却无故获利,双方因此产生争执。
案情分析:1、小李获得5000元款项,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等合法依据,属于
不当得利。
2、小胡因这笔款项转出,现有财产减少,遭受损失,且损失与小李获利存在直接关联。
3、5000元达到一般地区认定不当得利的数额标准,小李应将该款项返还给小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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