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不正当得利罪立案标准

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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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答疑法务

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问题解答:
盈利不正当得利罪立案标准: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是不当利益,都可以立案。法律并没有对不当得利立案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2-12-20 15:2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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