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直接损失,就是因为
违约行为让对方在财产上实实在在遭受到的损害,能直接算出来、确定好,像货物弄坏,交货延迟产生的额外费用之类的。
2.间接损失,是因为违约行为让对方失去了原本能预期得到的利益,有点不确定,得通过一定办法去确定,就像违约导致生产停了损失的利润之类的。
3.界定的时候,直接损失比较直观,关键是确定间接损失,得考虑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可预见性等因素。
通常只有违约方
签合同的时候能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才算是间接损失。
4.比如说,合同规定了特定交货时间,违约方延迟交货让对方错过销售时机损失了利润,得综合好多因素判断这个损失是不是可预见的,以此来确定是不是属于间接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特定交货时间。小朱按时支付货款,然而小李却延迟交货。因错过销售黄金时机,小朱损失一笔预期利润,同时还产生了货物仓储的额外费用。小朱要求小李
赔偿直接损失(仓储额外费用)与间接损失(预期利润损失),小李只愿承担直接损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因小李延迟交货产生的货物仓储额外费用,属于直接损失,这是因违约行为产生的直观
财产损害,小李应予以赔偿。
2、对于小朱错过销售时机损失的利润,需综合判断违约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及可预见性,以此确定是否属于间接损失,若
符合条件,小李也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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