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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经营债务如何认定

时间:2025.03.1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34人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经营债务的认定需留意以下方面。
若经营行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债务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负责。
像为家庭生活开销或共同投资项目而开展的经营业务。
倘若经营行为是一方为个人利益而进行,且未涉及夫妻共同生活,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该方自己承担。
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开展与家庭生活无关的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
总之,关键在于判定经营行为与夫妻共同生活的关联程度。

案情回顾:

小李和小静是夫妻。小李未经小静同意,私自开了一家小店。经营期间,小李因进货欠下不少债务。后来债主找到小静要求共同偿还,小静认为小李开店自己毫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生活,不应共同承担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首先需判断小李的经营行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若小李开店收益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夫妻共同生活事项,那么该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静需共同负责。
2、若小李的经营行为纯粹是为个人利益,且确实未涉及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小静从未参与经营,收益也未用于家庭,那么此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小李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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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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