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醉驾精选解答 > 摩托车和汽车都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摩托车和汽车都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时间:2025.03.11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160人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范畴内,危险驾驶罪涵盖多种情形。
其一,于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其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之人;
其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额定乘员载客或超规定时速行驶者;
其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者。
而“机动车”范畴包含汽车与摩托车等。
但凡符合上述危险驾驶行为特征,不论驾驶摩托车还是汽车,皆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这明显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必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李相约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追逐竞驶,过程中行为十分张狂,情节恶劣,引起路人纷纷侧目并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二人截停,小胡和小李对自己追逐竞驶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他们认为骑摩托车不算什么大事,不觉得自己违法

案情分析:

1、在我国法律中,于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属于危险驾驶罪。“机动车”包含摩托车,小胡与小李骑摩托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已符合危险驾驶罪情形。
2、不论驾驶摩托车还是汽车,只要符合危险驾驶行为特征,就可能触犯此罪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小胡和小李必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