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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所有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

时间:2025.03.1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00人
律师解析:
1.通常,依据法定继承顺序来决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呢。
法定顺序是这样的:
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要是有遗嘱呢,那房产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所有权归属。
遗嘱得给那些既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出必要的遗产份额。
3.要是被继承人生前跟别人签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扶养人负责他的生养死葬,死后把房产给扶养人,那这个扶养人就享有房产所有权。
4.对于共有房产呢,得先分清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自己的份额对房产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则对房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哦。
总之呢,确定继承房产所有权归属得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以及房产的共有情况等这些因素呢。

案情回顾:

小胡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子女小丽和小静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丽称应按法定继承顺序,自己和小静平分房产;小静则拿出小胡所立遗嘱,表明房产应由自己继承。此外,小胡生前好友小李称,小胡曾与他签有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归自己。且该房产此前被认定为小胡与妻子共同共有,其妻子已放弃继承

案情分析:

1、首先需明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在确定房产归属上有不同效力。若遗嘱有效,优先按遗嘱执行,但要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份额。
2、若遗赠扶养协议真实有效,其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同时,对于共有房产,要先区分共有性质,本案明确是共同共有,小胡妻子放弃继承后,该部分份额纳入可继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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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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