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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爷爷的财产

时间:2025.03.1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19人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孙子难以直接获取爷爷的财产。
不过,具备以下状况时,孙子或许具备继承资格:
遗嘱方面:
爷爷立下遗嘱,清晰地把财产指定留给孙子,在此情形下,孙子能依照遗嘱来继承爷爷的财产。
代位继承情形:
倘若孙子的父亲比爷爷先离世,孙子便可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这属于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孙子以父亲的名义继承爷爷应得的份额。
赡养义务方面:
要是孙子在爷爷生前对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是可以分得一定遗产的。
总之,通常情况下孙子没有直接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然而在特定的法律情形下,孙子是可以享有继承资格的。

案情回顾:

小胡的爷爷去世后,遗产引发纷争。小胡主张自己有权继承爷爷部分财产,其他亲属却表示反对。原来,小胡父亲早于爷爷离世,且小胡在爷爷生前悉心照料,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同时,爷爷曾立下遗嘱,明确将部分财产留给小胡。但亲属们认为一般孙子无直接继承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角度,爷爷立下遗嘱把部分财产指定留给小胡,小胡可依遗嘱继承相应财产。
2、鉴于小胡父亲比爷爷先去世,小胡可代位继承爷爷遗产,这是法定继承特殊情况。
3、小胡在爷爷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他也有资格分得一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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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情况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孙子对爷爷没有赡养的法定义务。......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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