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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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满三个月时,检察院并不必然立即采取收监措施,仅当当事人在此期间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时才会采取此类行动。至于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拘禁,则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考量和判断,因为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必须获得检察院的核准或法院的决定,而执行逮捕事务的主要责任单位是公安部门。反之,若取保候审期间依旧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安部门有权先行对其进行拘留处理。

检察院通知当事人前往进行认罪认罚程序时,应如何应对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主动,并且是心甘情愿地如实地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对于指控他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并且也同意了法院所给出的量刑建议,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得到法律的从轻处理。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也同意了法院所给出的量刑建议以及诉讼程序的适用,那么他们就应该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一份具结书。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检察院传唤你去问询,你一定要准时到达,要老老实实回答问题,态度要诚恳,不要慌张。去的时候记得带上身份证,方便检察院的人核实你的身份。要是你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有了新情况,一定要及时告诉检察院,要保持信息沟通顺畅。

在保证金监外执行期间,检察机关可能会多次找你,目的有好几个:查查案件具体情况、看看你的行为合不合规定、告诉你案件进展或者给你送法律文件等。每次叫你去都是因为案件需要,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程序也能更透明。

当人被释放后,检察院传唤他是很正常的事情。检察院传唤他是为了详查案件,确保案件的真实性,核实证据,以保障司法公正。检察院传唤他时,会告诉他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通过深入调查和询问,检察院能更全面地评估案件,决定是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