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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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领结婚证的两个人,如果在之前就表明了真实想法,还签订了协议,只要协议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协议通常就是有法律效力的。特别是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如果所有权的归属能够被清晰、合理地界定,司法机关通常会认为它是有效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俩都愿意,并且在离婚协议里所有条款都达成一致,而且资料也都准备好,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后,要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能亲自去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离婚证,当天就能拿到。但是,如果在冷静期里,任何一方撤销了申请,或者过了期限也没提出发证的请求,那这段婚姻关系就离不成了。

根据我国法律,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夫妻双方需前往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并等待冷静期的审核。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一同前往申请颁发离婚证。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一份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共识的书面离婚协议。

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执行可依双方意愿来进行,公证并非是必须的,但能增加协议的权威性和信任度。若双方能达成确定协议,并在离婚登记时提交审批,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为了避免后续纷争,公证可以为协议的执行提供更坚实的保障,当事人应该权衡选择,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不强制要求公证。公证并非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