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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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两岁以上的幼儿通常归女方抚养。但若女方有抚养失职、虐待或严重健康问题,法院会根据父母的抚养能力、教育背景、儿童年龄及不宜抚养因素,重新评估并决定抚养权归属,以保障儿童最佳利益。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案件中,两岁以下幼童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父母可通过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法院将依据保护子女最大利益及利于健康成长的原则,审视父母双方条件,做出裁决。法律强调两周岁以上孩子的监护权纠纷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在处理两岁半孩子离婚抚养问题时,首要关注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和健康成长。不满两岁的孩子通常判给母亲;满两周岁的,父母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法官依据法律维护其最大利益;八岁以上的孩子,其意见会被尊重。无论离婚后如何,父母均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责任。决策应始终围绕这些核心原则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