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电线低于4米引发损失时,供电企业通常得担责。
依相关电力法,在公共地,供电企业有保障供电设施安全的义务,像对电线架设高度得合理维护。
要是电线低于规定高度,让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而供电企业没尽安全保障义务,就得负
侵权责任。
2.但若因第三人故意或过失致电线低于4米并造成损失,那就是第三人该担责啦。
并且呀,供电企业担责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呢。
总之呀,得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责任主体,这样才能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哟。
案情回顾:小胡在自家院子里劳作时,被意外掉落的电线绊倒受伤,经检查,发现电线高度低于4米。小胡认为供电企业没有保障供电设施安全,导致自己受伤,要求供电企业承担责任。供电企业却称,电线是被第三人小李施工时弄低的,责任应由小李承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电力法,在公共地供电企业有保障供电设施安全的义务,若电线低于规定高度致他人人身受损且供电企业未尽责,需负侵权责任。此案件中电线低于4米致小胡受伤,供电企业有担责可能。
2、因第三人小李施工过失致电线低于4米并造成损失,这种情况下应由小李担责,供电企业担责后有权向小李追偿,具体责任需依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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