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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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之际,他们有权利自主决定跟随哪一方生活。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若在离婚后,尚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应由母亲亲自抚养为主导原则;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若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依照最为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则应当充分尊重其本人的真实意愿。

在离婚时,八岁的孩子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但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综合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对于不满两岁的孩子,一般优先考虑由母亲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