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可知,民事调解书亦可申请强制执行。这是由于调解书乃由国家审判机关所颁布之具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与此同时,对于调解书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之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皆须履行其义务。若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关于民事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规定如下几点:首先,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后,自判决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第十五天为上诉期限。在此期限内,若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请求,则在十五日届满之时,该判决即正式生效;其次,对于二审判决而言,它自宣布之日起便视为判决已生效;最后,申请人需凭借一审与二审的裁决书,连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并提交至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进行执行程序的申请。

关于民事调解书超过两年期限问题,若两年之内,权利人曾向义务人做出履行请求的提示或催告,那么,申请执行权在此情况下将会被暂时中止并持续至法定条件满足为止,这样在理论上仍旧是有机会申请执行的。然而请注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申请执行应于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履行期结束之日起算,且此期间不得超过两年。

调解协议期满后未履行即作废。调解书执行期限为二年,遇特殊情况可依法中止或中断。和解是通过协商解决纷争、恢复友好关系的方式,法律上指当事人相互让步达成终结诉讼的协议。调解则是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当事人和解。

调解协议期满后未履行即作废。调解书执行期限为二年,遇特殊情况可依法中止或中断。和解是通过协商解决纷争、恢复友好关系的方式,法律上指当事人相互让步达成终结诉讼的协议。调解则是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当事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