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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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处刑罚并不必定会在开庭日当天立即执行,具体何时收监则需视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及相关法律程序而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被告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其对自身行为的悔过表现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决定是否立即执行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若经法院判定确有必要,那么在宣判之后便可立即执行刑罚,然而此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的普遍做法。

危险驾驶罪开庭当天不一定就会判刑,这是由于法律规范并没有强制规定在开庭当天就需要宣判。只是规定了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内法院受理后的二个月内,需要宣判,若是需要延迟宣判时间的,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