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周雪林(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诉讼征地拆迁征地业务部主任,律师团队首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致力于房屋征地拆迁、土地征收、征地补偿辩护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并形成孙志新、张蔚、李学江、李安南等成员20多人的律师团队,在长期的法律事务中积累出了一套独特的经验,并成功代理了山东、河南、安徽、天津、河南、河北、吉林等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征地、征地补偿、经济纠纷等案件几百起,多次通过诉讼打赢强拆官司,为许多当事人挽回损失达数亿元,并多次担任《周末说法》等多家媒体特邀顾问,已办理北京、江苏、河北、济南、枣庄、泰安、淄博、潍坊、青岛、济宁、滨州、德州、聊城、临沂、日照、烟台等全国各地的多起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是一位诚信、敬业、专业为老百姓维权的律师。 济宁金乡王某企业搬迁案件,大幅度增加补偿调解结案。 菏泽单县旧城改造10人集体征地拆迁案件,通过诉讼,征地拆迁人已经放弃征地拆迁。 东营河口鱼塘征收案件,已经补偿完毕,增加补偿数额后调解结案。 滨州开发区胡某旧村改造案件,增加补偿数额签订协议后,撤诉。 青岛平度征地拆迁许可、征地拆迁裁决案件,仍在诉讼中。 泰安宁阳旧村改造案件,诉讼和复议过程中。 枣庄旧城改造案件,增加补偿数额后调解结案。 泰安新泰市违章建筑拆除案(已胜诉) 潍坊奎文区征地营业房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件,复议、诉讼过程中增加4倍补偿后结案。 青岛四方区房屋征收补偿案,已经提出行政复议,调解中。 湖北孝感某企业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件。 青岛市北区公房征地拆迁补偿案。 淄博临淄区营业房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二审中提高补偿标准,中院调解结案) 菏泽鄄城土地征收补偿案(大幅度增加补偿数额后,菏泽市政府调解结案) 德州德城区房屋拆迁案 德州陵县房屋征收案(一审诉讼中,大幅度提高补偿调解结案) 东营东营区旧村改造案 东营垦利县鱼塘征收案(从补偿为零,律师介入后补偿提高38万结案) 日照东港区房屋拆迁案(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地批复诉讼中) 滨州惠民县加油站房屋拆迁补偿案(调解结案,诉讼过程中提高补偿标准) 泰安肥城压煤搬迁案 潍坊寿光旧村改造案(二审诉讼中) 江苏徐州征地补偿案 济宁微山县旧村改造案(已胜诉) 潍坊高新区企业搬迁案件(一审诉讼调解过程中) 聊城莘县公房拆迁补偿案(二审诉讼中) 烟台芝罘区土地征收案(调解结案) 烟台莱山区附作物补偿案(增加地面附作物补偿后结案) 潍坊寿光盐场搬迁补偿案再审(立案重审中) 菏泽巨野土地征收附作物补偿案(法律程序中调解结案) 济南济阳旧村改造案 济南浪潮房屋拆迁案(已胜诉) 济宁曲阜公房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拆迁公司已经撤诉) 滨州市开发区旧村改造补偿案(诉讼过程中调解结案) 潍坊安丘市土地征收补偿案 济南市长清区土地征收补偿案 济南市韩店违章建筑拆除案 济南市章丘明水企业拆迁补偿案 东营市道路拓宽营业拆迁补偿案 黑龙江绥化市房屋征收补偿案 北京市大兴区服装厂拆迁补偿案 东营市利津县道路修建拆迁补偿纠纷案 青岛市市南区火车站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 聊城市高唐县违章建筑拆除纠纷案 潍坊市昌乐县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 潍坊市高新区道路修建土地征收纠纷案 济宁市邹城市加工厂搬迁补偿纠纷案 烟台芝罘区道路修建征地补偿案 青州市旧村改造房屋安置补偿案 潍坊奎文区汽车展厅拆迁补偿纠纷 浙江省杭州市某企业搬迁补偿案件 江苏省泰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案件 湖南省株洲市农村房屋旧村改造案件 莱芜市道路拓宽企业拆迁补偿案 日照市城中村改造案 莱州市某企业违章建筑拆除案 商河县公房拆迁补偿案 菏泽市棚户区改造案 (案件不再进行详细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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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商品交易合同的纷争之中,是否须签署欠条并不能直接影响到案件处理时法律适用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九十五条与第五百九十六条并没有明文规定在商品交易合同的纠纷中,必须签署欠条。上述两项法律条文主要阐释了商品交易合同的基本概念及其普遍内容。

在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倘若持有欠条这一有力证据,那么其通常能够充当证明双方债务关系的关键凭证。所谓欠条,实际上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交的一份书面文件,该文件明确表明债务人承认自身存在债务,同时还承诺将会予以清偿。在解决相关纠纷之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对欠条本身所载明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考量,从而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

关于解决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所引发的纠纷,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有效的处理方式:首先是协商环节,即双方当事人依靠自我约束与妥协来寻求和谐的解决办法;其次是调解过程,由公正的第三方介于其间,发挥促进各方互相理解与体谅的作用,从而最终妥善化解纷争;接下来是仲裁程序,即将纠纷交由公正专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审程序的一般步骤是如何进行的关于二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受上诉书、答辩状以及相关案件卷宗及证据后,应当予以立案登记。其次,第二审人民法院将针对上诉请求涉及到的相关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条款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查工作。再次,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举行开庭审理,则应在开庭前三天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正式通知书。

以下为买卖房产合同纠纷的行使管辖权法院的选定指南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判定问题,其具体情况如下述所示:1. 若双方在合同中对诉讼管辖进行了明确约定而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便应严格遵照相关合约条款来确定管辖法院;2. 若并未对此类事项做出事先规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合同实际履行地或者被告方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