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作
证据。
若其真实且与案件事实相关,能证实案件中的某些情形,像双方约定、沟通内容等,便可能被采纳为证据。
聊天记录需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要明确聊天双方身份,记录内容需完整清晰,不可被篡改。
同时要留意收集聊天记录的程序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总之,聊天记录作证据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条件,具体能否被采纳需依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定。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产生
经济纠纷,小李
向法院起诉小胡还款。小李提交两人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小胡曾向其借款。但小胡辩称,该聊天记录无法明确双方身份,且内容存在部分模糊不清的情况,怀疑被小李篡改,不应被作为证据采纳。双方就聊天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作证据,前提是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此案件中,小李提交的聊天记录需证实真实,未被篡改,且与借款事实相关。
2、该聊天记录明确双方身份以及内容完整清晰是其作为证据的法定形式要求。而小胡对身份及内容提出质疑,最终该聊天记录能否被采纳,需法院依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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