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聊天记录是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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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质证、认证,聊天记录也不例外。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


(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


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


(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


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


(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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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应当返还。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相关补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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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023-02-20 17: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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