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拥有司法管辖权。同时,依据一般的地域管辖原则,对于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应由被告住所地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相一致,则应由经常居住地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而引发的诉讼案件,其管辖法院应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其中,侵权行为地不仅包含了侵权行为实际施行的地方,同时也涵盖了侵权后果实际产生的地方。对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他人财产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案件,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侵权责任纠纷的管辖权判定:原告因侵权行为起诉,应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出现地。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案件,可由产品生产地、销售地、侵权发生地及被告居住地法院审理。

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规则为:涉及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产品质量民事赔偿诉讼,生产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及被告居住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质量争议如属侵权,由侵权地或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属违约,则按合同纠纷规定,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管辖权异议主体是本诉被告。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规定的应诉答辩。产品责任管辖权异议主体是谁,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