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美容及医疗纠纷精选解答 > 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时间:2025.03.06 标签: 医疗纠纷 美容及医疗纠纷 阅读:981人
律师解析:
1.有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呢,得是他们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哟。
2.患者得遭受到损害啦,像身体受伤、残疾啦,还有财产损失之类的。
3.诊疗行为和损害结果得有因果关系呀,就是患者的损害得是由诊疗行为直接引出来的。
4.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得有过错呢,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范之类的。
只有全都满足这四个条件,才算是医疗侵权行为呢,那患者就有权利让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啦。

案情回顾:

小李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医院就诊,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严格遵循相关规范操作。之后小李不仅身体伤痛未缓解,还出现新的症状,经鉴定构成一定程度的残疾,小李认为这是医院诊疗行为所致,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医院则坚称自身无过错,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属于职务范围内行为,符合医疗侵权行为的第一个条件。
2、其次,小李身体出现残疾,遭受到了损害,满足第二个条件。
3、再者,小李新症状及残疾与医院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符合第三个条件。
4、最后,医务人员未严格遵循规范操作,存在过错,符合第四个条件。故应认定为医疗侵权行为,医院需承担侵权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