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可撤销民事行为,行使
撤销权就无效啦。
若撤销权人没在法定时间内行使,那民事行为就视为有效咯。
2.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呢,
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也是从这时候起一年内可行使;
一方用
欺诈、
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对方订合同,相关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3.要是当事人从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消灭啦。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签订一份
买卖合同,交易完成后小李觉得合同显失公平。在知晓撤销权相关规定后,小李认为自己有权撤销合同。然而,从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过去了,小李并未行使撤销权,小胡则认为合同已视为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2、小李在知道该合同显失公平这一撤销事由后,未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且距离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也未超过五年。因此,此合同应视为有效,小胡的观点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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