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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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针对因怀孕而获得准许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女性当事人来说,她们的监禁期限会从分娩次日起算,累积长达十二个月之久。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最长期限不宜超过十二个月之久;与此同时,监视居住的期限亦不应超出六个月这一界限范围。另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婴儿诞生后的哺育阶段亦被视为一种特殊的保护期,持续时间为十二个月。

一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正处于哺乳期的,则不能收监。同时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哺乳期嫌疑人若满足条件且无违规行为,通常期满后不面临收监风险。但如有违规或发现不应负刑责,法院或公安机关可能解除取保候审并考虑收监。最终结果视具体情况而定。

原则上,哺乳期的犯罪嫌疑人可申请保释,期限最长一年。若嫌疑人怀孕或哺乳婴儿,期限可延长至十二个月。生育后哺乳期可变更强制措施,但不会逮捕。即使被判有罪,也采取监外执行,哺乳期结束后再收押。如判实刑,则哺乳期后执行;否则继续监外执行。

哺乳期虽结束,但涉案人员未收监,或因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身患重病需保外就医、生活无法自理且无害社会。法院批准下,可暂不执行监禁。具体原因需结合案情及法律规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