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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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视为夫妻共有,无论婚姻持续多久。除非夫妻双方事先有明确协议,约定将婚前积累的财产转化为婚后共有,否则这些资产会保持个人所有。只有当有书面协定存在时,婚前财产才会转为共同账户中的资产。

根据现行法律,婚前独立购置的房产,婚后仍视为个人私有财产。通常,若婚前全额支付,则确认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如有明确的财产约定,则不适用此规则。若房产增值部分产生于夫妻关系期间,则视为共同财产。

婚前私人储蓄通常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资产,但双方可通过协议改变此状态。依法律,婚前财富属个人财产,不因婚姻自动转为共同财产。夫妻可书面协议婚前财富归属,若同意转为共有,则该储蓄成为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及其利息应明确划为个人财产。孳息是从原始资产中衍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根据《民法典》,孳息应归所有权人或合法权益人所有,因此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也应归其原始所有人。

再婚夫妇的婚前财产一般归一方所有,而非共同财产。但双方有权协商如何分配婚前财产或婚后收入。此类约定应书面记录。婚后,夫妻的工资、经营收益和继承财产等均为共同财产,使用时应征得配偶同意并尊重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