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确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时间:2025.02.03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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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协议确定无效后,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返还财产:
协议无效后,各方需返还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
若协议已履行,要恢复至协议签订前的状态。
比如,转让方要收回转让出去的
股权,受让方则需返还股权对应的资产等。
这是为了让各方的财产状况回到协议签订前,避免一方因无效协议而
不当得利。
2.
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一方需
赔偿对方因协议无效所遭受的损失。
若双方都有过错,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损失赔偿范围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像已支付的
股权转让款,以及为完成股权转让而支出的各种费用,如评估费、
律师费等。
3.追缴财产:
若存在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
根据具体情形,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总之,处理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主要是恢复各方原有状态,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该协议被确定无效。争议点在于协议无效后的财产处理问题,小朱认为应收回股权且小李要返还相关资产,小李则对损失赔偿及是否存在追缴财产情况有异议。
案情分析:1、关于返还财产,协议无效后,小朱作为转让方应收回转让出去的股权,小李作为受让方需返还股权对应的资产,使双方财产状况恢复至协议签订前状态。
2、对于赔偿损失,若一方有过错,需赔偿对方因协议无效遭受的损失,如已支付的转让款及相关费用;
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若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情形,应追缴双方取得财产,按具体情况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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