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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全责致人死亡要坐牢么

时间:2025.01.3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1063人
律师解析:
追尾全责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很大概率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而面临坐牢的后果。
从法律层面来看,倘若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引发了重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让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在交通运输肇事之后选择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刑期就会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而如果是因为逃逸才导致他人死亡,那量刑则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到底是否会坐牢以及量刑的轻重,得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综合判断,像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是否有逃逸行为以及是否积极进行赔偿等这些因素都很关键。
倘若能够积极赔偿,并且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方面就有可能得到从轻处理,这也体现了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积极态度的考量和宽容。

案情回顾:

小郑驾车时因疏忽追尾小李车辆,导致小李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定小郑负事故全责。
事故发生后,小郑未逃逸。
但小李家属认为小郑应受重罚,而小郑觉得自己并非故意,且愿意积极赔偿,双方就责任认定及量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郑追尾致小李死亡且负全责,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他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2、小郑未逃逸,若积极赔偿并获小李家属谅解,量刑时有可能从轻处理;
若未积极赔偿等,可能按一般情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幅度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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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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