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民事诉讼场景中,倘若欠钱的被告人选择不出庭,通常不会即刻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
当被告经
传票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会作出
缺席判决。
然而,这仅仅意味着判决已作出,并不意味着马上就会进入
强制执行阶段。
只有在
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而对方仍未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才会开始。
届时,法院会对
被执行人的财产展开调查,若发现有可被执行的财产,便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手段。
倘若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待日后发现有可执行财产时再
恢复执行。
总之,欠钱被告人不出庭不一定会立刻导致强制执行,具体情形需依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后
逾期未还,小李遂将小朱告上法庭。法院依法传唤小朱,可小朱无正当理由未出庭。法庭经审理作出缺席判决,要求小朱在规定时间内还钱。但判决后,小朱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李疑惑为何还未对小朱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1、被告小朱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作出缺席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2、判决后并非立即强制执行,需等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权利人小李申请后才启动。
3、若小朱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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