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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夫妻俩人名字属于共同所有吗

时间:2025.01.2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88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证上登记夫妻两人名字的产权归属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通常为共同所有: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登记夫妻两人名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形式之一,登记双方名字,一般视为夫妻对该房产的共同共有
2.权利平等: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占有权,即双方都有权居住使用该房产;
平等的使用权,可按自身需求合理使用;
平等的收益权,比如出租房产所获收益共同享有;
以及平等的处分权,在处置房产时需双方协商一致
3.特殊约定优先:不过,如果夫妻之间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该房产仅为一方所有,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房产的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购买房产,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后因感情问题,小朱想出售房产,小丽不同意,争议点在于此房产究竟是按共同所有还是另有归属。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此房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无特别约定时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两人名字一般视为共同共有。
2、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权利平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处置房产需双方协商一致,所以小朱单独出售行为不符合规定。
3、若夫妻间有书面约定房产仅一方所有,则按约定处理,但本案中无此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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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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