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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岁女儿一般判给谁抚养

时间:2025.01.18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62人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下,1岁的女儿通常会被判决由母亲抚养
这是因为1岁的孩子正处在哺乳期,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
母亲在哺乳以及日常照顾孩子方面,有着天然的生理和情感优势,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生活和情感需求,从而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基本原则。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若母亲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孩子则可由父亲抚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比如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
2.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明确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
3.因其他特殊原因,比如母亲工作性质特殊,无法兼顾照顾孩子等,导致子女确实不适合随母亲生活。
总之,法院在判决女儿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始终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1岁的女儿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点。小朱主张自己抚养,称自己作为母亲有天然优势。小李则称小朱工作性质特殊,经常出差无法兼顾照顾孩子,要求女儿由自己抚养。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1岁女儿处于哺乳期,母亲小朱在哺乳及日常照顾上有生理和情感优势,按《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但小李提出小朱工作特殊无法兼顾照顾孩子,若属实,属于特殊情况中“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子女不适合随母亲生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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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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