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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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健在且无争议,则共同分享遗产;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权,遗产归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抚养责任较多的人也有权获得适当遗产。分配比例可协商或法院裁决。有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指示分配。

在老年人无配偶及子女时,其财产由直系亲属如父、母、叔、伯、舅、姨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但如老人已制定遗嘱并公布,则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遗产,无严格时限要求。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合法继承其财产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不同,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格尊严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的人格属性。因此,每个继承人在选择是否接受或放弃继承权时,只是对自己权益的处置,与配偶无关。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配偶离世后,配偶之父母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其遗产继承权并不自动归属于已故配偶的继承人。因此,配偶本身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然而,若配偶的父母在配偶之后去世,且配偶的子女或直系晚辈亲属仍在世,他们则有权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外祖父母或祖父母的遗产,从而保障血脉相连的家族权益得以延续。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合法继承其财产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不同,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格具有鲜明的人格属性。因此,每个继承人在选择是否接受或放弃继承权时,只是对自己权益的处置,与配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