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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

时间:2025.01.08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30人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定继承相关规定中,《民法典》明确了后妈和子女在不同情形下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后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
后妈若与被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她作为配偶,无疑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这里所说的合法有效婚姻关系,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结婚的婚姻。
例如,两人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关系便受到法律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后妈在法定继承中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地位。
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亲生子女无论与父亲的关系亲疏如何,都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
而对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所谓有扶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在生活上、经济上受到继父母的抚养和照顾,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此外,在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进行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后妈小丽和小朱就遗产继承产生争议。小丽称自己与小朱父亲有合法婚姻关系,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小朱则质疑小丽的继承资格,且认为自己作为亲生子女应多分遗产。

案情分析:

1、小丽若与小朱父亲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结婚,那么她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地位。
2、小朱作为亲生子女,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在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的情况下,若小朱不存在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需照顾的情形,不能主张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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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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