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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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债主死了,并且他在去世前把财产都转给了别人,那么这个时候你就要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和第五百四十一条,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得先看看你的债主是不是真的把财产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给别人了,或者是为了帮别人还债而做了担保。然后,还要看那个接受财产的人知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

如果这个欠债的人死了以后,没有人来接手他的财产,也没有别人愿意接受他的遗产作为赠送,那这些东西就会自动归属于国家。然后,国家会拿来用于做些公共的事情。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这个人在世的时候是属于某个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死后留下的遗产就会被这个组织收走。所以如果这个欠债的人没有人,而且也没有什么遗产可以用来还债的话,那债权人可能就不能通过继承遗产这种方式来收回自己的钱。

所以说,作为债权人的你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法院取消那个负债者的财产转移行为,这样就能保证你的债权不被侵害。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咱们就有权利去法院告他,要求撤销他的那些没有给钱就把东西送人的行为,或者是那些看起来特别不公平的交易行为。不过,这里面还有个小细节要注意,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咱们作为债权人,只有一年的时间来提出撤销权诉讼,这个时间是从咱们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原因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如果欠债人死了以后家里啥也没有,那就按照咱们中国的《民法典》第1160条来看吧,没人继承也没人接受他的遗产的话,这些东西就都归国家,然后用来做些对大家好的事情;要是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就是集体所有制组织里的一员,那他的遗产就得还给那个集体所有制组织。